(观察者网讯)近日,英国政府再度插手香港事务、炒作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话题,欲为乱港分子逃窜提供方便。10日,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前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提出反制手段,建议取消港人“双重国籍”,要求在外国国籍与居港权中“二选一”。
叶刘淑仪在《南华早报》撰文表示,中央政府基于历史原因,长期对持有“双重国籍”身份的港人持宽容态度。中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叶刘淑仪资料图 香港“东网”
而英国政府针对香港国安法实施,不顾中方反对、执意放宽接收BNO护照持有者的移居政策,破坏对香港的支持。她建议中央政府是时候解决这一历史问题,在香港取消“双重国籍”的特殊待遇。
叶刘淑仪建议,可以选定一个截止日期。从那时之后,通过移民与其他方式获得外国国籍的港人,会基于《国籍法》第9条放弃中国国籍。至于划线时间,她称要由中央决定。
叶刘淑仪强调,这些人士会自动失去持有特区护照的权利,也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权以及香港选举的投票权。意味着他们只能在外国国籍与香港居留权中“二选一”。
叶刘淑仪称这仅代表她个人意见,禁止港人“双重国籍”也不需要修改法例。可行方法之一就是经全国人大就《国籍法》释法。
《国籍法》第9条至第10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同时为外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外国、有其他正当理由,只要具有上述条件之一,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批准的都不具中国国籍。
根据上述规定,丧失中国国籍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动丧失,因定居国外并取得外国国籍;二是主动退出,因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
被问到此举是否会在香港引起震荡时,叶刘淑仪表示,想移民的人应考虑要付出的代价。她批评部分外国政府有意鼓动港人移民,目的是吸纳他们的资金,并且希望港人到当地当廉价劳工,英国就是例子之一。
去年7月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英国政府提出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持有者“5+1”移居方案,10月份又宣布,将从今年1月底开放接收符合条件的港人留英申请。
1月6日,英国外交大臣拉布继续对香港国安法说三道四,扬言将继续为香港的BNO护照持有者“提供在英居住和工作的权利”。此前已经有多名乱港分子违反保释逃往国外。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的香港“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近日就被发现在家中偷藏BNO护照,被法院撤销保释还押候审。
中国驻英使馆发言人表示,中英曾就BNO护照问题互换过备忘录。英方明确承诺不给予持有BNO护照的香港中国公民在英居留权。英方不顾中方强烈反对,执意单方面改变有关做法,明显违背自身承诺,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我们对此坚决反对,并将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英方承担。
据《环球时报》,香港立法会议员、大律师梁美芬称,以前为了令港人对“一国两制”有信心采取宽松措施,但现在英美如此挑衅,中央即使终止该待遇也只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外交响应,因为根据《基本法》附件3,适用于本港的全国性法律《国籍法》,港人亦不可拥有“双重国籍”。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称,以他所知,中央也在探讨有关解决方案,特别是港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仍只与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挂钩,而非以国籍划分。而且,基于“爱国者治港”原则,“双重国籍”者在现行机制下仍可以参选立法会议员与投票,或已不合时宜。若问题不改,也会恶化外部势力干预本港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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