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移民海外并获得其他国家国籍后,国内房产证上名字还有效吗?答案是有效的。因为国内房产是属于不动产,所以还是你的财产,可以参考最下方法律出处。
如果需要出售时,房产交易所会要求你出示身份证和现在的护照是同一个人的证明。首先需要在所在国开具证明,证明所持外国护照上的身份信息与原持有的中国身份证上的身份信息为同一人,然后再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需要带上相关身份证明、房地产原件等资料。
如果本人不方便回国,可办理公证委托并经中国驻国外大使馆认证,委托给中国律师代为办理。这时你只需要做一份声明书,里面列明之前中国身份证号和新的护照号,同时把两个证件的复印件附在后面,一起做成公证书,之后送中国领馆认证即可。
以下七种情况中,房地产权利人的身份信息发生变更,当其申请办理已登记房地产的新登记事项时,提供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主体为同一人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境内自然人应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二)军人退役或转业,房地产以原军官证等身份证件登记的,应提交原军人身份证件核发部门、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三)境内自然人取得境外居民身份的,应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应提交原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前历史身份记录或身份变更的宣誓声明等其他足以证明变更前后为同一人的材料;
(四)境外自然人取得境内居民身份,应提交经公证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五)境外自然人应提交经认证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六)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其主体登记机构出具的相应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七)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其批准和注册机构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材料。
第六十四条 【私有财产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私有财产范围的规定。
本条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内容:
(1)本条规定的“私人”是指与国家、集体相对应的物权主体,不但包括我国的公民,也包括在我国合法取得财产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等非公有制企业;(2)私有财产的范围包括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原材料以及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如图书、个人收藏品、家禽等;(3)该财产必须是合法获得的。物权法和其他法律只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权,对于以非法方式获取的财产,不但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行为人还要依法承担被没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见]
《宪法》第13条
《民法通则》第75条
《森林法》第7、27条
《外资企业法》第4、19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11、12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7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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