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有权力为她们在美国国内或在美国国外的亲属提出移民美国的申请。在为亲属申请移民时,最主要的要求就是证明申请人和美国亲属的亲属关系与美国公民或居民的经济状况。我们现在详细讨论各种亲属移民的要求与程序。 如果亲属在美国境外,持绿卡公民须先在美国国内向移民局提出I-130亲属移民申请。批准之后,移民局把案件转到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or NVC)等待移民签证名额。名额等到之后,NVC 寄签证处理文件给申请人,此文件名为Packet Three。此时,国外亲属要填写关于其个人家庭背景的表格。此后申请人还会收到Packet Four文件,此时申请人要为国外的亲属填写经济担保的表格 (I-864 Affidavit of Support)。 如果持绿卡公民的双亲和配偶在美国境内,他们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需为亲属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申请,亲属则需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 如果为公民配偶申请﹐夫妻每人需填一份G-325表。申请人也可以同时申请工作许可证(I-765表)。申请人如果在申请调整身份之前始终保持合法身份的话,他也可以在递交I-130、I-485等表格时,同时提出I-131出国请假证(advance parole)的申请。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 application)。 除此之外,美国公民的公民证书或美国护照、配偶的相片、结婚证书或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都须交给移民局。《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停留的美国公民之父母亲和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需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 亨瑞移民提醒,美国公民的其他亲属,如子女和兄弟姐妹,如果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等待排期名额。排期到达之后,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申请人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