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法案(EmploymentBased5thPreference)于1990年起实施,旨在吸收海外投资人在美投资并以此为美国本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投资要求有100万美元(都市群)和50万美元(都市群中的“高失业地区”,以及偏远地区)两种。1993年,美国移民局(USCIS)又特别增设了“地区中心案”(RegionalCenterPilotPrgram),允许在核准的地区中心内的项目,可以将“直接创造就业机会”的条件拓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就业机会”,这也使得该法案成为可以快速、低成本而获得美国绿卡的项目,受到全球范围内海外投资人的青睐。 2013年,美国投资移民在中国再攀新高,根据美国移民局最新数据统计,2013全年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共签发EB-5投资移民签证8567张,成为美国投资移民史上获批数量最多的一年,超过2012财年的7641张(其中中国投资人6124张)。美国投资移民早期,项目质量良莠不齐。各类中小型开发商都加入了EB5投资移民项目开发的行列,这些开发商往往经验不足,对项目市场可行性没有充分把握,这直接导致了当时项目风险较高的结果。但早在2012年10月,美国移民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共同发布消息,将对EB-5投资移民项目资金募集和使用的合规性进行调查、加强监管。加之美国移民局、证交会等部门日趋严格的监管,美国移民局对EB-5项目申请审理更加清晰高效、客观上对投资人的保护更加到位。
因为美国银根缩紧,不少美国大型或超大型企业都加入了EB5项目开发的行列,并且中国房企也纷纷染指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不断刷新着中国商企在投资移民美国项目中的历史成就,比如绿地集团联手亨瑞移民打造的洛杉矶大都会项目,在业界和客户群中引起了热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