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的文章中,我们已经分享了9个关于投资移民的常见问题。本期文章中,笔者将针对最受签证持有者关注的问题“
如果副申请人不符合居住条件,孩子的签证怎么办”,进行深入的分析。
如果副申请人不符合居住条件,孩子的签证怎么办?这个是大家都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如果副申请人无法满足居住条件,无法获得绿卡,在这种情况下,孩子是无法直接获得绿卡的。移民法目前的规定是父母双方要同时获得绿卡的时候,孩子可以一起获得绿卡 。
方法1:副申请人续签陪伴签证(2年加2年加2年加2年……)需要证明关键的一点就是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和稳定性。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和稳定性,例如水、电、煤气、联名账户等等的相关证据。
方法2:副申请人从陪伴签证转成配偶签证转换签证从陪伴签证,转成绿卡的配偶签证或者续签陪伴签证(2年加2年加2年加2年),如果是转成配偶签证要求能够证明以下三点:
投资移民财力证明: 收入超过18,600英镑一年,或者存款超过62,500英镑,连续6个月;语言能力,副申请人需要具有雅思4分的口语及听力能力;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和稳定性,例如水,电,煤气,联名账户等等的相关证据。
所以,理论上来说,以上两种变通的方法只是暂时解决方法,但是仍然将影响到孩子的绿卡签证:一直到副申请人也拿到永居的时候,才有可能孩子申请绿卡!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从目前的移民法条例以及目前递交的投资移民永居申请来看,移民局对于配偶签证的居住审核是十分宽松的!目前的永居操作实践中,移民局对于居住条件,离境时间是不予审核的!由于2个原因:
目前我们处理的的永居申请人全部是2012年6月9日前获批的投资移民;目前的永居申请表格当中,附属签证不需要填写出入境记录。
我们目前仍然在观察,等待2012年6月9号以后获批的申请人申请永居时候的表格具体规定,但是仍然有1年的时间需要等待。如果按照目前的审核标准,仅仅将2年拓展成5年,对于大家都是好消息,意味着大家只要提供过去5年在英国的相关生活记录就可以。但是如果移民局加强审核标准,2年延长至5年的同时,审核附属申请人的出入境记录,会对大家,包括孩子的永居绿卡申请带料较大的影响。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仅是中国人,包括另外一个比较大的群体,俄罗斯同样存在这个问题。以我们的经验来看,随着时间操作的案例增加,一定会有合理,合法的解决的方法。所以,大家也不用太紧张,如果能住满,尽量住满,实在住不满,我们相信是同样有机会能够解决。以上的两个解决方案仅仅基于目前已知的移民法条例做出的一个基本推断,供大家参考。另外,从实际的操作中来看,我们也遇到一些特殊的案例,例如副申请人不能满足居住条件是由于身体疾病、法律纠纷等等不可抗因素照成的情况下,我们要求了移民局使用“酌情权”来处理相应的案例申请。 具体案例需要具体分析,请大家
澳洲投资移民条件在遇到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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