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1日起,有关405签证的移民法规定为正式修订实施的目的是为以前没有持有烟雾405签证的申请人关闭405签证申请渠道。之后,只有两种情况的申请人可以继续申请405签证:
申请人当前持有405签证;
申请人自上次进入澳大利亚以来一直持有。最后一个实质性签证是405签证;
对于已经持有405签证的申请人,除了继续申请下一个405签证外,他们还期待着颁布以前谣传的移民局会为这一部分申请人提供一个更为便利的转永居途径政策。
重磅利好|
最新修正案颁布
2018年10月25日,移民局宣布移民部长David Coleman正式签署了该修正案,并确定将新修正案正式在2018年11月17日中实施,明确指出405/410签证持有者可以通过申请103(父母永居签证)或者143(父母付费永居签证),从而获得澳洲永居签证。
405/410签证转永居的要求
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申请;
并且在持有405/410签证后未持有过桥签证;
主要和次要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时在澳大利亚;
对于103/143签证要求,申请人无需满足孩子的经济担保要求;
申请在批准永久居留签证之前,人们需要满足体检的非刑事要求并持有足够的医疗保险;
如果405签证持有人是新婚的,则配偶需要在获得永久居留签证后申请。永久居留签证。团聚签证
PS:
在2018年5月8日之后获得405签证的申请人无法通过此途径转移至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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