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申请绿卡没有名额限制,无需排期;立刻申请,立刻批准。
如果申请受益人在美国,只需一步即可:在提交I-130和G-325A的同时提交I-485申请绿卡;如果受益人不在美国,需先提交I-130,批准之后转到当地领馆。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包括:
配偶:提交I-130之后,除了直接申请I-485调整成绿卡身份外,也可以提交L-129F申请配偶签证。
如果到批准之日结婚尚不足两年,拿到的是临时绿卡,必须在过期前90天内提交I-751转成正式绿卡。
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提交申请的儿女必须年满21岁,所以想去美国生孩子,靠孩子的公民身份为自己办绿卡,那么需要等21年。
21岁以下未婚子女,不是亲生的也算。
2、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配偶:属于家庭移民第二类A优先,F2A,根据现在的排期,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大概需要2年的时间。公民的配偶和未婚妻可以申请K3/K1签证,而绿卡的配偶没有专门的签证,因此要么靠其他的方法(B1.B2.FJ.OPT.etc),要么只能在美国境外等待排期。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属于F2A,和配偶一样。
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属于第二类B优先,F2B,按照现在的排期大概要6年半。
永久居民的其他亲属,如父母,已婚子女,兄弟姐妹等,不能电请亲属移民。未婚子女如果在I-485还没有批准的时候结婚,会丧失亲属移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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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类别移民
1)抽签移民
美国政府希望移民保持多样性,如果申请人出生的国家移民率很低 (过去5年内移民美国的人数不足5万),可以参与,每年共有5万个名额。中国大陆的移民人数很多,因此出生在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不管哪里的国籍)不符合资格。
2)K签证
美国公民的未婚配偶可以申请K-1签证,其未满18岁的子女可以申请K-2签证。K-1/K-2是非移民签证,但是允许双重倾向。K-1入境之后,必须在90天内和美国配偶结婚,然后可调整身份。
3)LIFE法案签证
合法移民及家庭平等法,允许某些本来不能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包括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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