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移民法中,关于第48条条款(Section 48 bar)是这样规定的:如果申请人在上次抵达澳大利亚后签证被取消或被拒,并且是处于非法停留状态(即没有持有合法有效的签证)或持有过桥签证,那么将受到第48条条款的限制。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期间将无法提交大多数其他签证申请(极少数情况例外,例如配偶签证,难民签证等),通常结果就是需要离开澳大利亚。
现在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澳洲放开了针对有section 48 bar的申请人的限制,允许这类申请人在现在签证被取消或者没有合法签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190,491和494。
作为对州担保移民非常友好的州政府—南澳,州政府官宣11月13日起,所有S48持有者可以申请技术移民拿PR了。
有签证被取消和拒绝历史的申请人可以在澳洲境内递交技术移民签证申请,而不需要离境之后再递交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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