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申请人对在澳大利亚申请配偶团聚有很多疑问。第一点是申请人申请配偶团聚必须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澳大利亚配偶团聚?夫妇团聚申请人可以包括已婚/未婚夫妇或事实上的夫妇,根据不同的申请人可以分为309配偶团聚移民签证和300配偶未婚移民签证。309配偶团聚移民适用于:因特殊原因,如拒绝赴美旅行签证而无法陪伴他们的移民;移民子女结婚,新的配偶没有身份,新的已婚配偶在移民后没有身份。如果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他/她可考虑申请309名配偶团聚移民。当然,仅仅满足这些条件是不够的。澳大利亚移民局对309名签证申请人也有明确的要求:如果申请人是担保人的配偶:1。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外提出申请;2、并保证吉列在官方网站上合法注册结婚,或符合结婚事实12个月以上;3.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12个月的条件,但子女也可以申请临时签证;4.无犯罪记录;5.符合移民局的体检要求。如果申请人包括子女:1岁或18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陪伴他们;移民监督员2,如果他年满18岁,他必须全职做签证官员,或者主要依靠父母的经济支持,因为他由于身体或精神状况从未年满18岁。虽然有300对未婚夫妇与移民重聚,但它适用于打算去澳大利亚与其未婚夫或未婚妻结婚并与他们保持长期婚姻关系的申请人。此外,为了申请300签证,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另外两个条件:1。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2.申请人必须是异性。同性恋在本申请中是不允许的。此外,作为300签证的申请人,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1 .如果申请人在等待申请期间与担保人结婚,他可以向移民局申请配偶签证,而不必再次支付申请费;2.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与担保人结婚,但他必须在结婚前持300签证在澳大利亚至少登陆过一次。3.如果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没有与担保人结婚,签证将被取消,如果申请人仍在澳大利亚,他将被驱逐出境。4.申请人需要在澳大利亚境外才能提交签证和获得签证。当然,仅仅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是不够的。作为团聚申请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名担保人还必须满足移民局的明确要求。此外,担保人和申请人已满足申请条件,这仅意味着申请合格,成功获得签证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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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其他准备。申请表的填写和申请材料的准备都是申请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此外,重新团聚的移民对申请人和担保人之间关系的真实性有严格的审查要求。如果准备的材料不够充分,关系的真实性可能会受到怀疑,这将影响签证的成功。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准备的材料因人而异。因此,团聚申请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