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底CDC表示10月1日起绿卡申请者需要完全接种新冠疫苗。
在CDC宣布后,这项规定就进入了移民局的审核。
今天(9月14日),移民局USCIS正式宣布 :从10月1日起,需要做体检的新移民必须已完全接种新冠疫苗,才能获得医生在移民体检表(I-693)上签字。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需要申请绿卡的民众必须遵守这项法规,否则将不能被准予批准绿卡。
移民局指,该政策的调整是依据CDC指南的更新。
CDC要求,在体检过程完成前,申请人必须向医生提交已完全接种疫苗的证明(打完辉瑞/摩德纳疫苗的2针,或强生疫苗)。
移民局表示,这一新政策10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当日或之后日期由医生签字的体检表。
移民局正在更新I-693表格以及填表说明。
移民局表示,新规适用于绿卡(永久居民)申请者以及其他需要体检的情况。
但出于医学、宗教原因,或疫苗供应严重不足时,可以申请豁免。
究竟哪些属于豁免?
根据CDC的说法,COVID-19“符合可检疫传染病的定义”,特别是第13674号总统行政命令下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定义”,从而使其成为“A类不予受理条件”。
没有充分理由而拒绝接种疫苗,将使绿卡申请者的申请不予受理。
具体而言,CDC表示:“如果申请人拒绝接种一剂或多剂在医学上适合申请人的COVID-19系列疫苗,则应记录疫苗接种不完整且申请人拒绝接种疫苗。此申请人属于A类,不得进入美国。”
人们可以申请豁免,包括基于道德理由寻求豁免,或者如果该人所在地区没有COVID-19疫苗,则寻求临时豁免。在后一种情况下,相关体检医生必须记录此事,并且此人需要尽快安排自己接种疫苗。
允许绿卡申请人免于COVID-19疫苗接种的其它原因包括未满12岁,因为疫苗仅适用于12岁以上的人;并且患有阻止他们接种疫苗的健康状况或过敏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