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配偶移民签证政策改革,在最后的关头暂且搁置告一段落,政策和配额现在来说都相对稳定,进入了‘风平浪静’时期,算是好事,但大家也不要移民中介掉以轻心。 有可能随时会有政策方面的更改,建议满足条件的小伙伴,抓紧时间来准备。
澳洲不断积压的配偶移民签证
前几天,移民政策研究的专家ABUL RIZVI(前移民局高管),特意撰文批评移民局的大boss们在配偶移民申请审理上故意拖延,虽然面上没动,但是不代表没有偷偷做手脚!
从以下柱状图的走势就能明显看出(蓝色为签证数量,灰色为申请数量,橙色为积压数量),从2012-13财年开始申请数量呈下降趋势,可是积压数量还是不断往上涨。
配偶移民现在的申请费用要到接近8000澳元,费用算是相当昂贵,钱是一笔一笔的收进来了,但实际上移民局却没有合理分配资源处理这些申请,审理的拖延真的像是拖延症的晚期患者。又想到之前说的配偶新政,要将配偶签证每个阶段引入分开签证申请费的收入,可谓是‘向钱看齐’。
以下是目前配偶移民审理速度:
境内820/801的审理进度
话说回来,这配偶移民拒签是不是移民局拖延的一种手段之一,我们肯定是无从考证的,移民局的签证审理,也都不是我们所能控制得,但作为申请人能做到的就是将材料准备得尽量齐全,让签证官无可挑剔。除了配偶签证,其他很多签证都会涉及配偶方面材料准备(例如,学生签证,485签证,技术移民签证等等),在这么多年签证办理的经验里面,有很多客户都说,我们关系是真实的,都结婚了,这还能拒签?这个想法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另外,很多人在准备配偶材料时会走进各种误区,或者盲目听信网上传言,朋友传言或不合资质的中介,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那么我们下面总结出来几大误区,来特别提醒大家:
误区1
结婚 = 一定获签? / 关系真实 = 一定获签?
很多已婚的配偶有着过高的自信,觉得自己的配偶关系是真实的,真金不怕火炼,往往忽略了关系材料的收集,想凭一张结婚证,就能申请配偶签证移民政策最宽松的国家。平时不注意保留信件、银行账单、与亲朋的合照等。移民局对各类签证的审核力度都在加大,现在早已不是一张结婚证就能证明一切的年代。移民官是不可能每个case都深入到你们日常生活里面一一调查的,所以提供的关系材料就是他们判断关系的真实性和延续性的主要方式。材料匮乏就会招致质疑。实际操作中,的确有客人虽然真实关系,但是由于材料缺乏受到移民局质疑甚至拒签的情况。
误区2
Joint Account联名账户
联名账户是配偶材料一个常见的部分。很多申请人名义上开了联名账户,但是并没有使用或者正确使用,不清楚这份材料的目的,白白浪费了一份材料。联名账户是用于证明配偶关系财务分配这个方面(Financial Aspect),目的就是为了展示给移民官配偶双方是怎么分配钱的。有的人开了联名账户,却不去使用,或者里面只放很少的钱,象征性的刷刷。根本不能证明日常开销是怎么分配的,会招质疑。
最好的做法,是双方或一方的工资打到这个账户,税费、电费、网络费、孩子的学费、买菜、买日用品等消费都从这个账户扣款,金额要多且交易频繁。此处要注意,如果刷卡记录显示某一方经常在另一个城市刷卡,就要小心移民局质疑你们不是住在同一个地方。
办理309签证的配偶要注意,Joint Account不太适合你们的情况,常理来讲住在中国的配偶不会在中国刷澳洲的卡。这里就需要用到其他的材料证明财务分工,如转账记录、共同财产等。
误区3
随便拍点照片就能证明关系?
照片是配偶关系的基本材料之一。但是很多申请人对‘合照’二字有着误解,以为自拍就可以。其实照片多数是用来证明关系的社会认可度(Social Aspect)。照片证据最理想的状态,是跨越关系的不同时期、和不同的人大合照。试想,如果一段关系一直受到家人、同事同学们的见证,这段关系在各自社交圈内肯定得到了较大程度的认可,这样自然而然的证明了你们的关系。当然,不是一张自拍都不能提供,在旅游、纪念日等特别的日子,多数人还是会选择自拍。因此我们建议照片以大合照为主、自拍为辅。
照片的数量方移民各国费用面,是有一定要求的,特别是关系比较久的情况。如果一段3年的关系,只有10张大合照,是容易引起质疑的。我们都理解很多人不习惯拍照,觉得尴尬不自然,但是为了提高下签率,短暂的尴尬是值得忍耐的。
误区4
888 表只能找朋友填,父母子女不能填?
888表是关系见证人填写的表格,见证人要在表格里面声明他们对这段关系的认识。很多人为签证便利化了避嫌只找朋友和同事做见证人,这个认知是不对的。父母、子女、亲人对你们关系的了解不比朋友少,由他们做见证是比较有说服力的。曾经就有申请人被拒签,其中一个质疑的点,就是没有双方亲人见证这段关系。
误区5
夫妻双方在国内,不能递交309/100签证?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很多担保人自己都选择回国发展,两个人同时在中国,还能办理309/100签证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没问题。根据移民法(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的Schedule 1,这个签证是需要递交时候申请人在澳洲境外,所以当配偶双方都在中国生活,只要能证明关系的真实性和延续性,担保人的澳洲PR或者公民身份一直有效,是可以办理309/100签证的。
婚姻关系的真实性是移民局审查的首要任务,两个人的关系材料准备是最重要的,往往认为只要关系真实,就经得住考验,但是对于材料准备方面往往不太精心和细心,忽略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和关键的问题点,这样往往会导致后面申请中出现意外的状况,甚至出现拒签。
关系真实肯定是没问题的,材料方面也要细心准德国签证备。法律法规是死的,但是签证技巧和经验是灵活的,如果可以善用细节,合理解释和准备编辑材料,也是有机会绝处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