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领事窗口服务,便利海外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总领馆根据外交部《便利海外中国公民办理护照重大举措》的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护照旅行证申办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申请旅行证)外,在澳中国公民均可在完成网络预约后赴我馆办理中国护照换补发业务。
二、所有换补发护照申请人均应填写并提交《国籍状况声明书》。
三、换发、补发护照时,申请人需提供在澳大利亚的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我馆可接受的材料包括:澳大利亚有效签证(VEVO)、社保卡、医疗卡、银行对账单、房租账单、固定电话账单、水电气账单,其中任何一种即可。 四、对于16周年以下未成年人办理证照,只要求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
五、更新后申请材料要求详见总领馆网站。
特此通知。后续如有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请及时关注我馆网站更新。